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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媒體人被能這樣平賬不湖南扶老扶不扶的索賠

1lvyun 電子煙線上購買2026-08-27 17:12:52【熱點】9人已围观

简介來源:錢江視頻[浙江宣傳談湖南扶老人被索賠:扶不扶的賬不能這樣平]近日,“要不要扶”引發全網熱議。某地一名老人走進街邊棋牌館歇腳,突發疾病倒地。店主第一時間施救並撥打急救電話,遺憾的是,老人仍因自身基

  來源:錢江視頻

  [浙江宣傳談湖南扶老人被索賠:扶不扶的媒体賬不能這樣平]近日,“要不要扶”引發全網熱議。谈湖某地一名老人走進街邊棋牌館歇腳,南扶突發疾病倒地。老人店主第一時間施救並撥打急救電話,被索不扶遺憾的赔扶是,老人仍因自身基礎疾病發作,样平搶救無效離世。媒体

  事後,谈湖家屬以“老人是南扶在店內暈倒的,店家有幫扶行為”為由索賠10萬元,老人還揚言圍堵門店。被索不扶經基層部門調解,赔扶本無過錯的样平店主支付了1.9萬元“人道主義補償款”。輿論廣泛關注後,媒体當地司法部門介入,明確提出全額返還該筆補償款。

  一樁法理清晰的事件,以好人掏錢開場,以錢款返還收場。看似平息的糾紛,實則暴露出關於基層治理、糾紛調解、社會風氣等多個深層問題:善意為何被辜負?調解如何守住是非?法律又該怎樣真正落地?

  一、一次“好人吃虧”,可能嚇退千百個“下一次”

  法律上“無過錯”,不等於現實中“零成本”。從法律上看,這件事本無爭議。老人因自身疾病突發離世,店主發現後第一時間施救、撥打120,並守到救護車抵達,已盡到合理救助義務。司法機關事後也明確認定:店主無任何法律責任。那1.9萬元,法律上不叫賠償,實質是店主為保住門店、求個安寧,掏出來的一筆“止鬧成本”。

  有人說“店主不該賠,應該去告”。這話在法理上沒錯,但店主最終選擇掏錢,是因為實在耗不起。事發後,她“失眠、頭暈、吃不下飯”,精神幾近崩潰;門店被迫停業,而她才簽下兩年租約,僅過去一個月,如今牌桌已拖走,店鋪可能麵臨轉讓。善良的施救者,非但沒受到肯定,反而要為一場意外買單,擱在誰身上都難以接受。

  真正可怕的是,一旦這筆賬被社會默認為“行善代價”,那麽以後每個人在伸出援手前,都難免在心裏盤算:萬一出了意外,我要付出什麽?法律說我沒責任,但調解桌上可能得掏錢;輿論說我做得對,可家屬若鬧起來,日子還過不過?算到最後,理性人隻會得出一個結論: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  今天讓一個好人白掏1.9萬元,明天就有千百個好人在伸出手之前猶豫三秒。而這三秒,可能就是生與死的距離。這筆“社會成本”的利息,將由所有人共同償還。更糟糕的是,“鬧一鬧就能賠錢,還不用擔責”的模式一旦被驗證可行,就可能被迅速複製。

  一個社會若期待有人挺身而出,就不能讓好人吃啞巴虧。即便要吃虧,也應“吃得明明白白”,吃在“我願意”的主動擔當上,而不是吃在“我沒辦法”的無奈妥協中。人倒了可以扶起來,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來了。

  二、調解不是縱容“坐地起價”,而是明辨是非

  此次事件中,當地派出所等部門的調解結果,在網絡上引發廣泛爭議。對做好事的店主給予人道補償這一結果,有網友指出,調解本為解決基層矛盾而生,但此次結果卻讓外界產生“幫鬧不幫理”的觀感。也有觀點認為,以“擺平”為目的的調解,非但未能真正化解矛盾,反而激化了輿論,加劇了社會情緒的對立。

  基層調解是距離群眾最近的治理端口,也是檢驗群眾路線是否紮實的試金石。基層調解人員常年紮根矛盾最前沿,麵對的多是情法交織的瑣事、利益糾纏的難事,不少糾紛既沒有參考答案,也沒有標準答案,既要紓解群眾情緒,也要兼顧現實情理,其中的壓力與難處是實實在在的。

  盡管如此,調解也不能用息事寧人的心態掩蓋分歧,而應明辨是非、以理服人。隻有以事實和法律為準繩,以公序良俗為導向,把工作做到人心裏,矛盾才能在基層得到真正化解。如果讓老實人吃虧、讓鬧事者得利,久而久之,調解機製的公正性、權威性便會被稀釋,最終淪為形式主義的擺設。

  以“按鬧分配”為邏輯,以音量高低定取舍,非但不能將矛盾化解在基層,反而會讓問題被暫時掩蓋。尤其是以突破社會公共認知底線為代價,換取一時息事寧人,其後果往往會形成破窗效應。這不是化解矛盾,而是在糊弄群眾。

  此次事件也讓更多部門看到,公眾對調解矛盾的態度已日趨鮮明。公平公正、實事求是,不讓好人背鍋,不讓喧鬧者得利,調解才能真正贏得群眾的理解。隻有把法律底線和社會公序良俗的底線都守住了,調解才能名副其實地發揮其潤滑劑作用,成為基層治理中真正可信賴的力量。

  三、“好人條款”不能止於紙麵

  目前,1.9萬元補償款被相關部門要求全額返還,事情總算有了較為圓滿的結果。不過,也有網友表達了更深的期許:這樣的個案並非第一次出現,不能總靠糾偏挽回。他們希望,當善意遭遇不公正對待的那一刻,法律能第一時間站出來,替好人擋住風雨。

  我國法律早已為善意行為築牢保護屏障。民法典第184條明確規定:“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,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。”這條“好人條款”,本意就是給伸手相助的人吃下定心丸。

  但紙麵上的法治溫度,落到普通人的現實生活中,依然存在不小的落差。

  對小微商戶來說,安穩經營最怕纏鬧,一旦陷入糾紛,即便法理在握,時間、精力、心理的消耗也難以承受;而索賠一方幾乎零成本,鬧贏了拿錢,鬧輸了也沒有什麽代價。成本極端不對等,正是“法律說你沒錯,現實中卻賠了”的直接根源。不是不想“硬剛”,是“硬剛”不起。

  因此,“好人條款”要真正管用,不能隻靠當事人自己去“硬剛”,更不能隻靠事後補貼或輿論聲援。立法給了好人一把傘,執法也要從製度層麵,替好人撐開這把傘。

  比如,快速止鬧。建立善意救助糾紛快速響應機製,第一時間明確責任認定意見,告知各方“救助者無過錯、不承擔法律責任”。同時,為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谘詢,避免當事人因信息盲區被迫妥協。不能讓好人在孤立無援中獨自麵對糾纏,更不能讓“人道主義補償”變成模糊是非的遮羞布。

  比如,剛性撐腰。設立惡意索賠人員黑名單,對反複以纏鬧、威脅等方式索取財物的人員,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實施聯合懲戒。讓“鬧事有收益”變成“鬧事有代價”,從源頭上遏製“誰鬧誰有理”的歪風。

  比如,依法亮劍。對可能涉及敲詐勒索的行為,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、收集證據,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,追究刑事責任。法律不能隻在事後評判對錯,更要在事中為守法者擋住無理糾纏,讓“無責不用賠”成為不可動搖的底線。

  讓無責方不用賠,讓鬧事方付出代價,讓善意救助者不需要“硬剛”就能得到保護,法律才能真正成為好人的護身符。護住好人,就是護住社會的良心;守住底線,才能守住人心的溫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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